关于校园网启动防代理共享检测系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3-16作者:访问量:35045

各位校园网用户:

为响应公安部要求校园网必须实现上网实名制,“一号一人”不得以任意方式为他人提供共享,代理等上网方式。为此校园网身份认证系统将于2018年3月19日开启代理检测功能,在宿舍区使用校园网时如有共享代理现象系统会自动关停账号,被关停账号需本人将手写版1000字检查交予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后重新恢复使用,若多次违反或拒绝遵守规定的学生,参照《新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六款内容:“私设无线路由器或者违规私接校园网络不听劝阻的”给予记过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进行处理。


信息管理中心
2018年3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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